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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之死(组诗五首)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
李磊
人间冷暖
世态炎凉
——题记
半夜
从洗浴中心出来
长春大街空空荡荡
沐浴更衣
死人的待遇
活人的享受
霓黄的路灯
飘忽的身影
我拎着一条白毛巾
吓人唬道地走在大街上
半天遇不到一个行人
看看手机上的时间
正好是23点30分零5秒
2004年4月25日
路过长春第一光学仪器厂
25岁的工人史云峰
27岁的烈士史云峰
生前工作的地方
1974年10月26日,28日晚他的传单
张贴在胜利公园附近的交通山岗楼上:
[1969年头顶“叛徒,内奸,工贼”三顶
帽子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开封 含冤去世]
史云峰写了25份反对文革
为刘少奇鸣冤的传单
寄给了省,市14个单位
当时的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批示:
反动匿名信内容极其反动
他命令公安部派员赴吉林省协助破案
案件代号44号
1974年12月24日晚
史云峰被秘密逮捕
案件的侦破是从他所用的稿纸得到的线索
省委书记王淮湘做出决定
1976年12月17日
史云峰被判处死刑
19日执行枪决
临刑前
史云峰被打上了麻药
塞满纱布的嘴被医用缝合线紧紧勒住
审判史云峰的公判大会上
与他一起枪毙的死刑犯们
谁也没有注意游行车上
那个一样五花大绑的
穿黑段子棉袄的白面书生
他的父母是否健在
他的弟兄姐妹是否健康
他是否有爱人
他是否有后代
我不知道
回到家里
我写下了这首诗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
2004/4/26
枪杀之前
李磊
枪杀之前
1968年冬
辽宁盘锦五七干校
劳动改造
枪杀之前
1969年夏
沈阳看守所
关押
枪杀之前
1969年9月24日上午10点
被捕入狱
反革命罪
枪杀之前
1975年4月3日
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
枪杀之前
1975年4月4日
脑袋被按在砖上割气管
一段三寸长的不锈钢管插进气管
用线将刀口缝上
垂死挣扎
咬断自己舌头
枪杀之前
被轮奸
被逼疯
窝窝头沾经血吃
床上大小便
枪杀之前
按脖胫
揪头发
低头
枪杀之前
姓名:张志新
性别:女
民族:汉族
籍贯:辽宁
枪杀之前
出生年月日:1930年12月6日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历:中国人民大学
职业:政府干部党员
枪杀之前
离婚
丈夫:××
女儿:××
儿子:××
情人:××
枪杀之前
一头黑发
一双大眼睛
丰韵犹存
2004/4/27
53号囚室
李磊
在历史的法庭上我们将是原告
——林昭
一
奉着十字架作战
圣女的眼睛
分割成右派的阴影
可怕的自由啊
为什么如此可怕
1968年4月30日
妹妹替昏倒的母亲
以及因姐姐被捕而自杀的父亲
交纳了4月29日
枪毙姐姐的子弹费
一枚五分硬币
天啊
妈呀—你醒醒
爸呀—你看看
我与弟该怎么过
这五一姐啊!!
二
1966年春:
他(她)们唆使
女流氓、娼妓
打我
调到大号
与她们同室而居
每天每晚
对我开会斗争
她们一齐上
撕打掐踢咬挖抓
我口鼻出血,
脸被抓破
衣服裤子被撕破
纽扣撕掉
泼妇们扒掉我的衣服
叫脱胎换骨
头发一绺一绺地揪下来
使我发疯
我何罪之有
哀求之与痛斥
结果完全相同
妈妈年迈无能
弟妹皆不独立
太爱人类的人
将被人类杀掉
三
不是乞丐
形似枯槁
不是罪犯
胜似犯罪
接见的日子
可怜的眼泪
可以生离
不能死别:
人血不是水/滔滔流成河
罪名仍是黑暗
罪行依然光明
律师哪里去了
记者哪里去了
谁是法官
谁是群众
除了狱卒就是地狱
除了爸妈弟妹
就是我的孤苦伶仃
看着我 朋友们
36岁的未婚姑娘
林黛玉的眼睛
四
我是林昭
你又是谁
竟是如此摆出一个审讯者的腔调
双木三十六之
‘林’
刀在口上之日
‘昭’
告诉你
刀在口上也好
刀在头上也好
今天既然来了
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工夫
去考虑那么多的事:
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五
4月29日
龙华机场
下午三时半
两辆军用吉普车
突然停在第三跑道
两个武装男人架出一反绑住手的女子
口中塞着东西
他们踹了她后腿部
她跪地
他们把着她
车上又下来两个武装人员对她头部开了一枪
她倒下后慢慢地挣扎
他们又向她开了两枪
她躺下不再动弹
被拖入另一辆吉普车绝尘而去
六
彭令昭
乳名苹男
又唤令昭
故林昭
1932年12月16日生
苏州人氏
小时在苏州萃英中学读书
苏州解放后
考入苏南新闻专科学校
毕业后分配在常州民报当记者
1954年在上海
以江苏省第一名状元的身份
考入北京大学新闻系
1957年划为右派劳教
1960年10月因参与莫须有的
“反党反革命小集团”入狱
1962年初被“保外候审”
同年12月再度被 捕入狱
被判有期徒刑20年
上海提篮桥监狱服刑
1968年4月29日被枪杀
年仅三十六岁
1980年平反.
……呜呼!哀哉!此是何世?!我是何人?!所怀何志?!所遇何事?!天哪,天哪,尚得谓有天理,谓有国法,谓有人情,谓有公道耶?!此衣是一九六 四年八月间穿上,时正在桎梏之下,又无纸笔,乃在背上血书‘天日何在?!‘四字,聊当窦娥自诔。八月下旬重某日遭女监众鸨婆榜掠,两襟‘冤枉‘‘死不甘心‘等字即受刑时所写。在襟并前胸淋漓血迹则是同年十一月十日图穷匕现之日誓死明志以玻璃片割裂左腕脉管所沾染。一九六五年五月卅一日"宣判"后重到上海市监狱,六月十九日初次接见至亲胞弟,见面之际,恍若隔世!……自怜遭际,谁解苦心,前尘历历,永志弗忘!
一九六五年七月六日林昭志于上海市监狱女监三楼53号囚室
2004/4/27
救死扶伤
李磊
活不如死
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武装自己
同时也是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
我只是像一只杜鹃似地啼出血来
又有何用 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
还能得到一声回音
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
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李九莲
白求恩
1890年年3月3日出生在
加拿大多伦多以北的格雷文赫斯特小镇
一栋两层的淡黄色小楼房里
1936年11月3日
作为当时世界最著名的胸外科专家之一
他奔赴马德里领导西班牙内战中的加拿大医疗队
1938年
他率领加拿大美国医疗队
来到中国支援抗日战争
1939年11月12日
在一次为中国伤员急救手术时受感染
败血症于河北省唐县逝世
享年49岁
李九莲
1946年出生
江西赣州人
就读于赣州市第三中学
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
文革的“卫东彪战斗兵团”副团长
1969年2月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工人
1969年2月底
她给赣州三中高中同学
也是“卫东彪战斗兵团”的副团长
福州部队服兵役的男友写了一封信
质疑林彪并为刘少奇鸣冤叫屈
他立即把这封信交给了上级
在1969年4月30日深夜
她被抓进了赣州市公安局
72年7月林彪摔死后次年
反革命罪行较轻的她开释出狱
发配到兴国县画眉坳钨矿劳动改造
她连续向赣州地区、江西省、中央有关部门申诉
并到北京上访要求撤消’现行反革命”的罪名
1974年春天“批林批孔”时她请同学们
帮她写出一张《反林彪无罪》的大宇报
张贴在赣州公园的围墙外
要求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
赣州市和赣州地区的工人、干部、学生、市民、知识分子
纷纷集会广播宣传和张贴大字报支持她
民间自发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
1974年4月
他们再次拘捕了她
以及“问题调查研究会”的数十名成员
因为“反革命翻案”与“破坏批林批孔运动”的新罪行
江西临时掌权的省军区负责人
再次以省委名义下令不准释放
1975年5月
赣州地区“公检法”以兴国县法院名义
判处她有期徒刑十五年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她拒绝在所谓的《判决书》上签字
立即绝食宁死不屈
从赣州市的第二监狱
到江西北部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
她断断续续地绝食七十三天
1977年4月他们又因
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新罪名
把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77年12月14日9时
赣州市体育场举行
三万余人参加的公审宣判大会
主席台下站着一排戴手铐的“问题调查研究会”成员
而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下颚和舌头
五花大绑的她
系黑衣戴镣铐
被按跪在主席台上
口塞毛巾
游街示众后
她被押到了西郊通天岩刑场
枪杀于两棵小松树之间,
时年三十一岁
暴尸数日
赣南机械厂的退休老工人×变态
奸尸后把她的乳房和阴部割下来
钟海源
生卒年月日不详
原是地区广播站的播音员
江西赣州市景凤山小学教师
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的志愿者
做声援李九莲的宣传广播
从早上一直响到晚上十点半
她帮响应李九莲的群众刻钢板
抄大字报
即使组织停发她的工资
依然带着自己两岁的女儿
坚持与李九莲站在一起
红色恐怖时刻
她在自己家里
最最紧急呼吁
强烈抗议
紧急告全市人民书
直至进学习班
拚命替李九莲辩护
因此被捕
她在监狱里公开说
华国锋不如邓小平
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
继续为李九莲辩论
嘴巴出血头发揪掉
小腿骨打断
也在墙上写
打倒华国锋
1978年春天
李九莲被枪杀后不久
她也同样被判处了死刑
其罪名仅仅是
恶毒攻击华主席
与李九莲不同
她爽快地在判决书上
签下印有她五岁女儿
花脸蛋的自己名字
吃完最后的早餐
穿上自己的衣服
游行示众时
她被打上麻药
执行枪决
她还未完全死
就被活剖取肾
送入南昌某野战医院
移植在一男军官身上
救死扶伤
2004/4/30
身前事后
李磊
法官的儿子还是法官
小偷的儿子还是小偷
那么人生下来否是人
——题记
我的父亲
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土木工程系
我的母亲
两度留学日本
当选过市人大代表
1957年
我的父母双双被打成右派
1959年父亲被教养
1959年至1960年
我两次报考大学
虽然高考成绩优异
因为家庭出身血统不好
都被拒绝校门之外
1966年
文化大革命
我写下了《出身论》
我大弟弟去广州串联
在同福中路小学印了几百份
贴在广州市的街头
反响强烈
1967年1月18日
我在北京《中学文革报》第1期
以北京家庭出身问题研究小组的名义
发表了《出身论》系列文章
批判文革的血统论
报纸首印2万份一抢而空
我后来在第4期上又发表了一篇
《论郑兆南烈士的生与死》
北京《中学文革报》共发行7期
累计发行量几十万份
很快《中学文革报》被查封
1966年12月份
妹妹因保留我的日记
加上她自己写的日记
而被当局送进劳改队
1968年1月5日
我上班的时候秘密被抓
之后以反革命罪被逮捕
我家两代六口人
有四人六次
进过监狱
他们剥夺了我的任何申诉权
甚至向家里人要一枝牙膏
洗白牙齿也是痴心妄想
1970年3月5日
我在北京被秘密处决
临死之前我交代狱友
把家人给我新买的白背心
留给小弟弟穿
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判决书
(79)中刑监字第1310号
遇罗克
男
一九四二年生
汉族
北京市人
家庭出身资本家
本人成份学生
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
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五楼十三号
1968年一月以“现行反革命罪”
被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
以“现行反革命罪”
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一日以来
遇之父遇崇基对原判不服多次申诉
经本院再审查明:
原判以遇罗克犯反革命罪
判处死刑
从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是错误的
应予纠正
据此改判如下:
撤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
(70)刑字第30号判决书
宣告遇罗克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
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天内
向本院提交上诉书及副本
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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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页顶】 ■版权声明 |
来源:互联网 点击:1236 时间:2007-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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