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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华的诗
我写作,或者,我不写作
赵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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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作,或者,我不写作
赵丽华
写作这件事已经变得意义不大,连阅读亦常常如此,阿猫阿狗在写作,它们彼此看来看去……一个侏儒写作的时代
——吴亮《居家记》
我已经有几个月没有写作。这无关紧要。如果说我几个月没有吃饭,这就算个事件,不大,但足以引起我家人的紧张。经常有这样的时候,他们在餐厅喊:“吃饭了!吃饭了!”如果我在我自己的屋子,坚持不出来的话,他们会敲我的门。一般我的侄子会喊:“大姑,吃饭了!”我的外甥会说:“大姨妈,吃饭了!”我妈妈会抱怨:“吃饭还等着叫!”夫君在的话,会气咻咻地说:“这就是惯出来的毛病!”我弟媳妇的表达往往效果最有效:“快点吃啊,谁最后吃完谁刷碗!”这时候我往往会迅速赶往餐桌旁。
然而我想说的不是吃饭的问题。而是我已经有几个月没有写作。我的几个报刊专栏被迫停下来,这同样无关紧要。王蒙说中国缺少大作家是因为作家自杀的太少了。其实,自杀了又怎么样?成了大作家又怎么样?“阿猫阿狗在写作,它们彼此看来看去……一个侏儒写作的时代”这是吴亮的话,他的话,我一般情况下是赞同的。悲天悯人有意义吗?愤世疾俗有意义吗?风花雪月有意义吗?即景抒怀有意义吗?美国卖给台湾300多亿美圆的武器,比中国一年的军费开支还多,这有意义吗?财政部准备拿出600亿资金补贴券业资金缺口,这同过去一而再、再而三给银行呆、坏账买单一样,有意义吗?几百万人网上签名,反对日本任常任理事国,这有意义吗?枪击陈水扁的渔民头天溺水而亡,第二天案件告破,这有意义吗?王谦说“中国今日之有布波,正如昔日之有布票,是社会经济意识形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承认他说得有道理,我承认布波比小资更上一层楼,可这有意义吗?现在的问题是有什么是必须要写的吗?有什么是特别有意义的吗?没有。你仔细想想,真的没有。如果我沉默,只是世界又安静了一些,没有别的。
朋友电话问:“最近写什么呢?”我说:“封笔了。开电脑就是打游戏。双升我已经是巡按了!”朋友就故做夸张“嗨,你怎么能够不写作?你知道你这是对文学史不负责任吗?”呵,有这么恭维人的吗?我笑了。什么狗屁文学史?有意义吗?
其实,混到这份,不写才叫真工夫!杜拉斯说:“每个人都是作家,重要的是,怎样才能不写?”我坚持了几个月。仅仅几个月,就又提笔了。倒不是有什么非要写的,而是懒得总那么一成不变。写,或者不写,都不重要,我不刻意,我经不住总是一种状态,王家卫说:“永恒不变会不会很闷?”要我回答的话,我会说:“会的”。
遇小偷记
赵丽华
我不知道我那天怎么就非嚷嚷着要上街。我说我要买大麦仁去,我要自己炮制大麦茶。我妈妈要和我一起去,但她磨磨蹭蹭,又说要吃药,又说要发面,好在中午做发面包子。我着急,就先走了。
我来到菜市先买了两块钱的大麦仁。之后看排骨新鲜又买了一兜排骨。就接到夫君从国外打来的电话,说他看上一款手链,要买给我。我说我不喜欢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不要买了。因为我知道他要买的必定是很昂贵的,而且款式也未必合我心意。我挂机后随手把手机放风衣兜里了。只是一瞬间,我感觉我的兜仿佛轻了一些,一摸,手机没了。
我大叫:“谁偷了我的手机?”一个卖菜的男士用眼色暗示我,我顺着他眼色看到三个刚刚从我身边经过的男人。我扔下排骨,跑过去,伸出两只手,左手抓住一个男人,右手抓住一个男人,但我没有能够抓住那第三个,他头也没回,径自走了(据事后分析,手机必在他手,他如是平常人,必会回头来看热闹)。平时我是一个不会高声说话的人,但当时我声音大的出奇:“你们两个给我站住!把我手机缴出来!”他们两个说没有拿我的手机。但我紧紧抓着他们的衣服不放。我有些急疯了,像个穷凶极恶的泼妇,我想这个大不雅的形象震慑住了这两个男人,他们乖乖地让我翻了他们的衣兜,但里面没有我的手机。而且,也没有凶器(事后,我侥幸地想,如果我翻出匕首手枪什么的,我的声音是否还那么高亢?我的腿肚子是否会立即软下来?)。
我想把他们带到公安局、派出所之类的地方去。但我拿不准是带着他们打车去呢,还是走着去,我深居简出惯了,根本也不知道公安局、派出所在哪里。还有,路上他们会不会把我给活活掐死?我问围观的人,谁可以借我用一下手机报下警?他们男男女女上百人,没有一个肯借给我(后来我想,若是我,我敢借吗?都知道小偷是团伙做案,围观者中说不定就有他们的同伙)。
僵持对峙了十分钟后,我被迫放了他们。回到家后我恼羞成怒。我问妈妈怎么这么磨蹭。她早去一会儿我就可以用她的手机报警了。我给弟弟打电话,要他马上给我买一款三星T108手机送回家(因为我只会用三星T108这款手机,我已经丢了几次这款手机,每丢一次,都要买同样的,所以这款手机的充电器和电池家里就有一大堆)。弟弟问:“怎么又丢了?”我说:“都怪咱妈,说跟我一起上街,后来她又没去。”弟弟说:“上次咱妈跟你一起去,不是也丢了?”是啊,这年头,别怪社会没道义,只怪自己不注意。没别的办法。
纹唇记
赵丽华
我一直认为男人吻女人首先吃到的是口红,之后,才是口水。而我也一直认为口红、唇彩这类化学的东西很不干净。我年轻时在一首诗里写过这样的句子:“我讨厌脂肪酸、一元醇酯及染料这些化学的东西/我讨厌一切化学!/物理需要想象/数学需要严谨和精密/化学只是雕虫小技/它最日常,最易氧化、锈蚀和污染/你看显微镜下口红中的羊毛脂吸收了那么多的金属离子和大肠杆菌/那么多的吻痕/那么多泡沫一样的语言……”
不管这首诗有多么造作,当时的想法有多么偏激,但那时候还没有出现一个叫“苏丹红”的可怕东西。女人们的忧心忡忡日益加重,好在现在出现了一个叫做“纹唇”的美容新技术,可以一劳永逸,让你再也不用在化装包里装着“美宝莲”唇彩之类的东西了。
然而纹唇并不是个轻易的事情。毕竟,嘴唇太过敏感和柔软,把整个嘴唇扎破,把红颜色注进去,这个过程不用我说你也能够感觉到它的痛苦。即便打麻药,要用一根长长的银针横向穿透整个嘴唇,单是想想,也足够让我们寒毛倒竖了。之后的几天吃饭喝水都有些困难。鲜红的唇痂还没有去掉,嘴唇就会整个起泡、溃疡、感染。这个几率据说占到百分之九十。如果不抓紧治疗,嘴唇有可能烂掉。吃各种消炎药、败火药已经无济于事,只好大力度输液。你要在受尽皮肉之苦的同时,还要忍受各种挖苦奚落,如果你胆敢把你纹唇这个事情公诸于众的话。包括你的家人、朋友以及同事。
但是,即便如此,很多女人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纹唇了。也就是说,她们经历过纹唇的痛苦,只是她们没有说出来,好让你觉得她们齿白唇红属于天生丽质。你有很多办法可以识破她的小伎俩。你和她饮茶,她的杯沿没有唇彩印记;你和她吃饭,她没有去卫生间补妆,而嘴唇自始至终红润如初而无斑驳之感;或者你吻她,当然这不能贸然行事,你得铺垫到她心甘情愿让你吻的程度,起码要暧昧到不被拒绝,否则,你还没有试验出她有没有纹唇,她的巴掌可能已抡过来了,或者,给你脸上一排指甲挖痕,让你起码十天之内无法见光,这种暗自养护、等待结痂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看,就有如纹唇。
杰奎琳与欧纳西斯
赵丽华
杰奎琳准备改嫁给世界首富、希腊船王欧纳西斯的时候,他的小叔子、已故总统约翰·肯尼迪(1963年11月22日在达拉斯被暗杀)的弟弟博比(罗伯特·肯尼迪)首先站出来反对,他当时正在竞选美国总统,他说:“杰奎琳,这样的话(指杰奎琳嫁给欧纳西斯),我会失去五个洲的选票!”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已故总统约翰·肯尼迪遗孀杰奎琳的无与伦比的公众魅力。尽管她答应了博比,在11月美国大选之前不考虑改嫁之事,但1968年的美国注定了阴霾不断,先是马丁·路德·金遇害身亡,紧接着是刚刚赢得加利福尼亚民主党多数选票的博比在洛杉矶被暗杀。此时的杰奎琳再也不肯在美国呆下去了。哪怕仅仅出于对她一双儿女的护佑,她也要离开美国,1968年10月20日,杰奎琳和欧纳西斯在希腊天蝎岛的一个教堂内举行婚礼。
然而大多数的美国人,甚至是整个世界都对他们的婚姻持反对态度。这一方面出于对已故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崇敬和爱戴之情;另一方面,则是对欧纳西斯这个移民加海盗的鄙薄。美国的各大报端开始攻击杰奎琳,有的大标题是《杰奎琳,你怎么能够这样?》,有个别小报还尖锐地写道:“杰奎琳嫁给了空白支票。”支持杰奎琳的人少之又少,这包括著名影星伊丽沙白·泰勒,她坚决认为杰奎琳的选择是正确的,认为亚里(欧纳西斯)心地善良,细心周到,是个真正的男子汉。而另一个站在杰奎琳一边的是她那位与她感情颇深的美丽而颇具艺术气质的妹妹李,因为李曾与欧纳西斯有过一段暧昧的情感,她认为他不仅是个金融家,而且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她认为她的姐姐需要一位真正男人的保护,而这位真正的男人,就是欧纳西斯。
其实想想,往通俗了说,除了欧纳西斯,谁有这样的买单实力呢?杰奎琳,那是一般男人能够娶得到的吗?且不说人家本就是个天分极高、能带动美国甚至世界时尚风潮的女人,单单人家的前老公就是年轻英俊深受爱戴的美国总统。往深处挖掘,杰奎琳压抑着的天性需要一个人帮她释放出来,她不能永远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她需要快乐和活力,在这一点上,没有人比欧纳西斯更能理解她,甚至这种理解比她自己对自己的理解都来得更深刻。他早就认识到,被人们奉为循规蹈矩、坚定不移典范的杰奎琳已经被剥夺了掀起各种风波的可能性,他认为她非常迫切地需要一些流言蜚语,以将她从枯燥、乏味的生活中解救出来,即使是一个小的过失、一些失检的言行:“只有这样,杰奎琳才能挣脱出来,重新投入激情的生活。”
我想排除欧纳西斯的买单实力,单就他这样的几句话,他对寡居女子性情上的理解与洞察,杰奎琳嫁给他,就应该说是值得的。
一直活到老死
赵丽华
办公室的公文柜子里有半瓶乐果,已经放了好几年了。那是园丁除虫剩下的,被我偷着收了起来。我前几天锁了门,拿出它来开了盖闻闻,味道仿佛比前两年淡了。这样过期的东西喝下去的话,大脑或许还能思考,怕是食道和肠胃却被烧坏了。如果从嘴里插着一个塑料食管,肚子里安一个人造胃,体外提一尿兜,我会瞪着我的近视眼,仇恨地看着全世界人民。
我爬上图书馆楼顶,对整个市区做俯瞰状。如是我偶像金庸金大侠的武侠剧,由我朋友纪中导演的话,他必在我身子后面给打上强光,脚底下往上用鼓风机吹着,弄成衣袂飘飘的样子,就是他在《天龙八部》里惯用的手法。而我哪里有大英雄乔锋的气势?我穿着自制的牛仔萝卜裤,罗宾汉牛仔羽绒服,食草堂的休闲厚牛皮靴和厚牛皮挎包,头戴休闲帽,这样的装束毫无飘逸可言,但我不否认,我有一些酷,我站在这里,或许仅仅是来扮酷的,而不是准备往下纵身一跃——
一朋友跟我聊自杀话题时说过这样一句话:“自杀是一种哗众取宠的行为!你为什么不可以朴素一点,一直活到老死呢?”我想了想,觉得这句话基本上没有什么逻辑上的问题。我的另一位偶像费曼得诺贝尔物理奖的时候,记者们纷纷打电话过来,弄得他很烦,就拔掉了电话线。后来他和《时代周刊》的记者商量,看怎么才可以不去领这个奖。记者认为乖乖去领奖是减少麻烦的最好办法。是啊,你去领奖算是顺理成章,你不去,岂不是特立独行,或者哗众取宠?如本届文学奖的耶利内克。这和你只有无趣地活下去,像人民大众的大多数一样,一直活到老死,是一样的道理。否则,你知道人们会怎么猜测和议论你,媒体会怎么埋汰或者升华你?
我哥们于卓最近写了三个小说,第一篇叫《过日子没了心情》,第二篇叫《拿什么打发腻歪》,第三篇叫《活着死了都一样》,就瞧他这题目我就老大不痛快,质问他你这是在剥扯你自个儿呢,还是在影射攻击俺们?其实大家都一样,除个别有所追求的人外,大部分都是得过且过,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这到底是怎么了。1984年自杀的美国诗人布劳提根(用手枪击中头部自杀,尸体一个多月后才被发现)有一首诗:如果你将为我而死/我也将为你而亡/我们的坟墓并列/像洗衣店里共同漂洗衣服的爱人/如果你带来肥皂/我就带来洗衣粉。我不把这首诗看成死亡诗而仅仅把它看成爱情诗,这只是活着的时候给情人的一个表白罢了。而我喜欢他另外的一首,真正把死亡写得透彻了的:死亡的行为/就像搭顺路车旅行/在深夜/进入一个陌生的城镇/那里寒冷/下着雨/你又一次孤身一人。
喂,听说我的绯闻了吗?
赵丽华
有一次在酒桌上大家谈起财政部准备拿出600亿资金补贴券业资金缺口的事情。以及国家一而再、再而三地为银行的坏帐埋单的事情。大家就感慨:所谓“女怕嫁错郎,男怕做错行”啊!我们为什么不做券业老总或者银行行长啊?正集体沮丧中,一位美女突然认真地、神秘地问:“哎,最近你们听说我的绯闻了吗?”大家的目光“唰”地汇集在她身上:“你有绯闻了?!”
这位女士说:“这么大的事儿你们都不知道?看来我的知名度还不够高啊,说明大家对我缺乏关注啊,伤我自尊了同志们!”我知道,她又在发神经了。她已经快把“听说我的绯闻了吗?”这句话重复成为著名的口头禅了,并由此来抗拒生活的枯燥呆板和乏善可陈。想想吧,将来后人必要给我们写传记,我们到目前为止还缺乏绯闻,也就是说我们的传记里将缺乏最生动的章节。所以我大言不惭并有板有眼地煽动大家:“众位,想想毕加索,如果没有玛丽·蒂蕾丝,没有朵拉·玛尔,没有弗朗索娃,他的生活必然枯燥的像一张白纸,当然,他也就没有那些激情和天才之作!” “对。”我的美女女友紧跟着继续发挥:“想想徐志摩,如果没有林徽因,没有陆小曼,单单他那些肤浅的诗歌,谁会记得他?”我继续和她唱双簧:“如咱们这群境界不凡的男人女人,终觉得绯闻是件掉价的事情。其实长远想想,这些活着的时候叫绯闻的事情,到我们死了,它就是佳话!”
我们的惊人之语使整个酒桌气氛空前热烈。大家说起82岁的杨振宁娶28岁的翁帆的勇气。把鲁迅的“恨其不争”曲解为“抱怨没有人争论自己”。并说要大红大紫、声名远播,绯闻就是必需品。还互相碰杯喝酒,拱手相托,要同志们给自己造点绯闻出来!我表示反对:“这绯闻不是造出来的。要来真的!懂嘛?”一男士驳我:“你总是鼓动别人离经叛道,你自己却总是循规蹈矩,不肯越雷池一步。”大家起哄,他们一致认为我有一个最为完美而稳定的婚姻框架,如果我带头祛旧纳新,大家就有了可以遵循的样板。
哼,他们以为我是谁呀?!我有那么富有牺牲精神吗?我是个多么狡猾的人啊!个人隐私的问题,我是打死都不会说的。我就是越了雷池,我也不跟你们交代啊!是真的,我希望整个社会都是开放的,人民的观念都很放开,行为都很自由,激情澎湃,起伏跌宕,我希望他们永远都在风口浪尖上晃悠,在刀山火海里煎熬,他们乐此不疲,舍生忘死,拼命往前冲,而我,是最后一个。
由清明节说起
赵丽华
一部二十四史大半是假的,所谓实录之类也大半是假的。
—— ***
我首先想说的是,春秋战国那个时候,法律还不是很健全,皇位的诱惑又太大,这才有了晋国国君的宠妃骊妃为使自己的儿子继承王位而害死太子申生并逼走申生的弟弟重耳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在封建君主制的中国古代和外国古代都屡见不鲜,时有发生。骊妃的手段也不是多么高明,她把太子申生献给父亲晋献公的肉里面放进了毒药。这其实也不难说明白,你没有下毒,她诬你下毒,几方对质,严加审理,真相自然也就明白。然而申生很孝顺,拒绝去找父亲辩白,他对劝他“自辞明之”的大臣说:“吾君老矣,非骊妃,寝不安,食不甘。(我父王老了,没有骊妃,他睡觉都不安生,饮食也没有味道。)”为了不惹老父亲不高兴,申生选择了自杀而亡。
老二重耳携一些大臣(或者说一些大臣携重耳)出逃了。在荒山中迷了路,几天几夜找不到吃的东西。重耳坐在地上慨叹:“我死了是小事,晋国的百姓又有谁会关心他们呢?”这是多么会说话的人啊!一个叫介子推的大臣一听这话,想到重耳能够把自己的生死和百姓的苦难联系起来,深为感动。他咬咬牙,偷偷割下了自己大腿上的一块肉,烤熟了递给重耳吃。当重耳知道这件事时,感动得流着泪说:“你这样待我,我将来怎么报答你呢?”介子推更会说话:“我不求报答,只希望你将来作个好国君,把老百姓放在心上。”
重耳在外流亡了19年后,终于回国作了国君。他给当年跟随他逃亡的人都封了赏,唯独忘了介子推。有人提醒重耳,重耳非常过意不去,决定亲自去请介子推。谁知,介子推早已带着老母亲躲进绵山里去了。重耳带人搜山,没有找到介子推母子。有人出主意说:“从三面放火烧山,逼他们从没有火的一面逃出来。”重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下令烧山,但始终不见介子推走出绵山。大火熄灭以后,重耳才发现,他要报答的人,已经被烧死在一棵老柳树下了。尸体上还有一片写了血书的衣襟,上书:“割肉奉君尽丹心,但愿主公常清明。柳下做鬼终不见,强似伴君作谏臣。倘若主公心有我,忆我之时常自省。臣在九泉心无愧,勤政清明复清明。”重耳非常后悔,他把介子推母子安葬在柳树下,为忌烟火,他命令全国的老百姓每年的这一天,都不得点火做饭,定为寒食节。 第二年,重耳带领群臣去绵山祭奠,先在山下寒食一日,第二天身穿素服,登山致哀。重耳来到坟前,发现那棵柳树复活了。重耳恭敬地折下一根柳丝,编了一个圈戴在头上,还把那棵复活的老柳树赐名为“清明柳”,把这一天定名为“清明节”。
我们且不追究介子推割自己的肉给重耳吃这个事情的真实度问题,单大火烧山连人都烧死了,那片写了血书的衣襟却还完好无损,这就很有些奇怪,也不知道介子推穿的是什么阻燃衣料。还有就是介子推有做那首长诗的时间,完全可以明明白白跟新皇帝说:俺不进宫享福去了,俺还是做老百姓过普通日子并侍奉老娘终老的好。这样一推辞,皇帝肯定不会放火烧山了,当然也不会非强人所难拉他去做官,因为割肉容易,黑社会的虺虺们都会,但辅佐皇帝治理国家就不那么简单了。怎么就非要把自己连同老娘一同活活烧死了以表心志呢。所以我总喜欢把史书当民间故事来读,因为它太像个故事,有起伏和想象,但枝节粗疏,不合情理,不能完全当真, *** 说:“一部二十四史大半是假的,所谓实录之类也大半是假的。”我同意。
也说七夕
赵丽华
有时候我感觉西方的传说与我们东方的传说不一样的是他们的传说相对而言更细节一些。因为有细节,所以看着较为合理和可信。比如《圣经》上说,上帝在造出亚当之后,看出了亚当的孤独。看出一个人的孤独是不容易的,这首先说明上帝比较注重细节观察,同时也说明这位大领导的工作思路比较人性化,他为了使亚当摆脱孤独而造了一些动物和飞禽,把它们带到亚当面前,让亚当给他们命名,让它们做亚当的陪伴。亚当并没有快乐起来,因为这些动物和飞禽里面没有能够做他伴侣的东西,他依然是孤独的。后来上帝趁他熟睡的时候取下他的一根肋骨,用这根肋骨造出了一个叫夏娃的女人。当他把夏娃带到亚当面前的时候,亚当欣喜地匍匐在地,向上帝谢恩。他说:“我终于找到了我的骨中骨,肉中肉,我要叫她女人。”
相对而言我们的传说就有些不合情理和粗制滥造的感觉。比如有关“七夕”这个节日的传说,其中最重要的细节是牛郎偷窥仙女们洗澡。天上本有银河,不知道仙女们为什么非要千里迢迢跑到凡间来洗澡,还要驾着祥云落在河边的草地上,还要脱去五彩霓裳,跳进清澈见底的河水里,这看起来声势太大而且很容易跑光。牛郎偷窥其中一个最年轻最美丽的仙女直到入了神,这时老牛突然说话了:“她是天上的织女,只要拿走五彩霓裳,她就会做你的妻子。”牛郎看起来的样子是蛮憨厚的,按正常讲他应该为这女子考虑,你偷窥偷窥也就罢了,你再拿走人家衣服,让人家赤身露体,怎么见人?然而这时候的牛郎却只顾着色迷心窍、色胆包天,真的就拿走了织女的五彩霓裳。天近午时,其它仙女纷纷穿起霓裳驾云而去,唯独留下找不到霓裳的织女。这也不合理,姐姐们怎么可以把妹妹一个人赤裸裸丢在这里?这可是你们亲小妹啊!然而传说就是这么说的,牛郎从树后走出,请求织女做他的妻子,织女见牛郎忠厚老实,勤劳健壮,就脉脉含羞的点头答应了。
牛郎织女喜结良缘后男耕女织、互敬互爱的故事不足为奇。包括两年后织女生下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也顺理成章。没有人情味的是我们中国的天帝,他可不像西方传说中的上帝那么体察民意,相反,他总是给人一种自作主张和专横武断的感觉。他闻知织女下嫁人间,勃然大怒,他是宁可让女儿做老处女也不让她嫁人。他老婆王母娘娘更是毫无雍容华贵的国母形象,却是一幅嫌贫爱富的乖戾嘴脸,她在七月初七那天,携天兵天将,捉走织女,可怜的牛郎用萝筐挑着一对儿女追上天去。眼看追上了,王母拨下金簪一划,牛郎脚下立刻出现一条波涛汹涌的天河。之后呢,每年的七月初七这一天,牛郎织女会在天河的鹊桥上相会一次。
尽管我们的传说粗糙一些,但是很具民意,都是老百姓嘛,就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按正常讲,牛郎的家境条件是连农村的一个大脚媳妇都讨不上的,那么怎么办呢,那就凭空给你一个仙女,仙女首先是没有穷富观念的,其次还有一些仙人的技巧,能够想什么有什么,从此你就可以吃穿不愁了。我小时候看《聊斋》,奇怪这些穷书生怎么就都能够碰到那些善良的鬼狐仙怪呀?他们白天读书,晚上那些鬼狐仙怪前来暖床陪寝。他们落第落魄,鬼狐仙怪帮助他们改变现状。现在想想,可能是我们的国家的男人们骨子里就有一种懒惰、色情和梦想天上掉馅饼的心理,把他们的想象与愿望附诸在传说和文字里,倒真不失为一种麻醉和抚慰自己的方式。
【
回页顶
】
■版权声明
来源:互联网 点击:6362 时间:2005-4-27
读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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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
sdf
0
136
无名氏
2007-4-26
问好赵丽华老师
1
342
商器
2005-5-4
你写出来了,然后我看了,意义就给我了,呵呵,谢谢赵大姐。
1
348
余兮
20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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