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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不该来参加这个倒霉的同学聚会。 直到坐在回家的公车上,苏丽珍仍在暗自后悔。如果不是潘方云琮三请四邀,苏丽珍断不会参加今日的同学会。这些女中时代的学友,留在记忆里的印象只是诸如逛百货公司买新泊来的丝袜、躲在没有男生的角落狠命地练“阿哥哥”舞,再有就是在那个帅得叫人心醉神迷的邻校学长面前说些旁人的是非,情谊谈得可以忽略。当然,三十年的光阴足以将最淡而无味的汤水浓缩成那么精致的一滴,让人错误地以为曾经的淡水原是浓情,于是不胜唏嘘。 M一直对自己说,那些所谓的浓情都是错觉----女中的生涯亦或是当年住在隔壁那位眼神有迷茫的周先生。潘方云琮则不这么认为,她一直试图让苏丽珍记起在女中时代她们,以及若芷、雪君、诗黛等等是多么生死与共的朋友,共用一色口红,共读一本小说,共恋一个邻校学长。每每提及当年老友旧情,她总是湿红了眼睛黑了眼圈,忙不迭地冲到洗手间补妆。听得有学友聚会的讯息,潘方云琮第一件想起的是拉着苏丽珍一起去逛公司,购置出席时的晚装。 “真的有必要去么?”苏丽珍问她。 潘方云琮疑是自己听错了:“难道你不想去么?莫不是失败的婚姻让你变成了铁石心肠?你若不去,我便只当这三数十年没有交过你这个朋友。” 断交是潘方云琮常常挂在嘴边的话语,苏丽珍已经被她威胁过无数次,到最后这场朋友因为各自的寂寞还牢固地维持着。只是潘方云琮口中那“失败的婚姻”让苏丽珍有些不以为然,固然自己离异的婚姻不是成功的,难道像潘方云琮一样,只能通过财经周刊方能知道老公行踪的婚姻才是成功的么?也不见得吧。 “即便去,有必要那么隆重么?”苏丽珍之所以能与潘方云琮维系多年友谊是因为她一向不喜好与潘方云琮争执。 “要知道那些可是多年不见的刎颈之交呀。”潘方云琮道。 苏丽珍虽不明白刎颈之交与购置晚装之间必然的因果,但也不再与她讨论。拎起包随她杀向百货公司便是。 现在,苏丽珍坐在同学会散后的公车上后悔着当初那么轻易地答应潘方云琮,于是注定了今天这个不眠的夜晚。 其实,苏丽珍虽不喜欢但并不是很排斥学友会。她晓得,对于独自住在这个城市里的她来说,社交与应酬是生活的养分。但是,怎么会在同学聚会上与周不期而遇呢? 周是在同学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才过来的。本来同学会像所有的同学会一样,在热情的拥抱和夸张的问候之后,便是共同地回忆。大凡回忆均会有些出入,于是再互相纠正出一个大致的事实,感慨到再无感慨便从回忆跳转到现实频道,三三两两讨论起老公与儿女。此时口中的老公与儿女再无一丝缺憾,仿佛当年暗中为裙子的色彩较劲的模样。 容颜在变,身材在变,时代在变,这一点争斗却丝毫未变。苏丽珍暗笑,当年自己不也是旗袍的领与袖处落足功夫,方才挣得那个学长多几缕目光? “先生如何?”有人前来搭讪。 “独居数载。”苏丽珍抿一口红酒,嫣然答道,不落一丝怨妇痕迹。 “儿女何如。”对方表面歉意内心得意,苏丽珍是瞧得出来的。 “女剑桥子哈佛,不肖,不肖。”再一口红酒,不露一丝张扬。 敌退。 苏丽珍有在那个学长面前又胜一仗的满足感。情不自禁拉拉旗袍的褶痕,这件素色的旗袍是潘方云琮起先看中的,只是因为她的肚腩实在不适合这件衣服,才忍痛让给苏丽珍的。苏丽珍也一眼看中了这素色底纹上若有若无的暗花,像是被洗得旧了的青春记忆,又像是老得有些精致的光阴。所幸,自已的小腹相对于五十多的年纪来说还算是年轻的,她在潘方云琮嫉妒得出火的眼光里买下了这件旗袍。苏丽珍自信,直到今日,她还是这些同学中最适合旗袍的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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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点击:1816 时间:200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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