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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事调解的法庭记录解读(上)
徐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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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由此,可以避免乃至改变我们对“讼师是坏人”的刻板印象。有关讼师的文本是丰富多彩的,话语表述也是充满张力的;据此,我们只有用这些充满张力的文本(帝国法律、司法判牍、精英著述、通俗文学、讼师秘本)来勾勒讼师的多元形象,理解讼师的行为模式,解释讼师的社会意义和法律价值。其实,本案原告之所以借助讼师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计谋)与孔府代理人打官司,根本原因就是孔府的势力太过强大,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这些尼山贫民似乎不能胜任这场官司。就此而言,讼师确实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小民百姓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源,一种专制帝国不愿提供的司法资源。
回页顶 ■版权声明 感谢网友 kk 提供  来源:互联网  点击:1796  时间: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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