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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姚启圣,大多数人是从《康熙王朝》这部曾红极一时的电视剧上认识他的:他生性耿介、桀骜不驯却被康熙驯驭得服服帖帖;他表面穷酸却满腹经纶,尤善招兵买马和筹措粮饷;他举荐施琅作为平台战将却又与之吵得一塌糊涂……文学毕竟是文学,电视剧中的姚启圣与历史上的姚启圣大相径庭。而且,鲜为人知的是,姚启圣与清代广东香山县有过一段不解之缘。这段谜一样的历史,近年来因为档案资料的发现才真相大白。
一、历史上的姚启圣
姚启圣(1624—1683),字熙止,号忧庵,浙江会稽人。清军入关时归降清政府,编入汉军八旗,做过几任知县,其中康熙二年(1663年)至康熙六年(1667年)任广东香山县知县。在平定“三藩之乱”的过程中,随康亲王杰书先平定耿精忠,后平定吴三桂,以屡立战功,任福建布政使。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兵和台湾郑成功武装交战失败,姚启圣在危难之际被提升为闽浙总督。在争取台湾郑氏归回祖国的统一大业中,姚启圣负责后勤保障、物资调度及鼓舞士气,立下了卓著功勋,成为一代名臣。姚启圣的一生总体上是风风光光的,但最为曲折的一段,还是任香山知县时卷入一宗震动朝野的走私案。
二、姚启圣与清代广东香山县走私案
清朝康熙六年,香山县发生了一宗震动清政府的走私案。此案的结果是,两广总督卢兴祖、广东巡抚王来任相继被赐死,香山县知县姚启圣被罢官,一大批参与走私的官商被查办,或处死、或判刑。这个案子在当时的香山县乃至在全国都是一种轰动。
香山走私案的原委,说来话长。
清初,满族统治者入主中原,颁发了剃发、圈地、逃人等一系列法令,引起了广大汉族人民的强烈抵抗。活跃在东南沿海的郑成功武装,便是抗清斗争的重要力量。为对付郑氏武装,清初统治者实行禁海、迁界等政策,闽粤两省首当其冲,数百万人顿失生计,转死沟壑,时人称为“千载之巨变”。
从国际环境来说,荷、葡等殖民主义者成为闽、粤沿海新出现的不速之客。荷属东印度公司在闽粤沿海频繁活动,积极要求通商。盘踞在澳门的葡萄牙殖民主义者,也不时地通过香山,与广东商人进行贸易,牟取暴利。
清朝海禁之前,曾允许澳门作为通商口岸,与葡萄牙、荷兰等商人进行有限的朝贡贸易。自康熙元年海禁、康熙三年再禁,澳门因为海禁,贸易顿时停止。盘踞在澳门的葡萄牙商人,连生存都成问题。原先广东很多商人在澳门有货,也因海禁而不能贸易。葡萄牙人便拉拢两广总督卢兴祖,要求他出面向清政府请求将澳门列于海禁之外,以维持澳门的生存。卢兴祖趁机向澳门的葡萄牙人勒索20万两银子,并派当时的香山知县姚启圣赴澳门交涉此事。
姚启圣得到指令后,便以收取在澳“入官货物”为名,赴澳门进行走私。经讨价还价,澳门的葡萄牙人先给卢兴祖送了两万两银子。卢兴祖受贿后,便与广东巡抚王来任和姚启圣一道,力劝前来检查落实海禁的清廷钦差大臣不要去澳门。继而,卢兴祖上奏请求允许澳门贸易。清政府考虑到要通过朝贡贸易得到一些珍稀古玩,便批准了这一要求,但说明只限于官方与官方的朝贡贸易。然而,姚启圣却出示招商布告,声称各商有旧货在澳门的,可赴澳门贸易,但要和官府四六分成(官四商六);现买新货的,要分三成给官府。一时商贾聚集,纷纷跟随姚启圣等赴澳采买货物,采购的货物以当时荷兰商人提供的胡椒、钟表、古玩为主。
卢兴祖、王来任以朝贡贸易为名,行走私之实,获利丰厚。他们深恐这一肮脏勾当为清政府发觉,于是想杀人灭口,欲加姚启圣以“通海”罪名,以置之于死地。康熙六年,姚启圣为求自保,通过当时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向清政府状告了卢、王二人的行为。清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派人来粤查案,卢、王二人深知罪难轻恕,于是相继接受清廷的意旨自缢身亡,其手下商人也大部分被锁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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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网友 kk 提供 来源:《香山文化》 点击:731 时间:2008-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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