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颜如玉网 > 镜花缘 > 散文轩
|
|
|
|
|
|
在《永乐大典》中收录的九部徽州地区方志中,《新安志》所存佚文内容最多,最为丰富,涉及面也最广。而这部《新安志》是张国淦先生《蒲圻张氏大典本》所未辑出的。目前《永乐大典方志辑佚》是关于《新安志》辑佚最全的一部书。 一.大典本《新安志》编修时间与编修者 关于大典本《新安志》编修的时间,佚文中虽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有较为明显的线索,即【官署】 类目下有“元织染局” 的字样,据此可知此志当修于元代以后。而《永乐大典》一书所收方志均修于永乐三年之前,明中叶以后修志皆未见《大典》方志 ,所以大典本《新安志》应当修于明代,具体地说是明代永乐三年之前。《永乐大典方志辑佚》的编者也明确指出:“《新安志》为明志” ,此说当是言之有据的。 至于大典本《新安志》的作者,佚文中没有明显的线索,因此要想确定大典本《新安志》具体的编修时间和编修者,有必要从徽州地区方志编修的源流来进行探讨。根据弘治《徽州府志》“汪舜民序” 、康熙《徽州府志》 和道光《徽州府志》 “杂记”中对明代弘治以前徽州地区方志编修源流所作的介绍,修于明代又限于永乐三年前的徽州府志只有一部,即明代洪武初年朱同所修之《新安志》。关于朱同编修《新安志》一事,在乾隆《歙县志》 、民国《歙县志》 、康熙《休宁县志》 、康熙《徽州府志》 、弘治《休宁志》 、道光《徽州府志》 中都有记载,皆言朱同“修《新安志》”。另,《明史?艺文二》载:“朱同《新安志》十卷” ,康熙《休宁县志》称:“《新安志》,十卷,朱同撰” 。以上资料相互补充可以说明:明代洪武初年,朱同编成一部十卷本的《新安志》;朱同、孙遇、周正三志相比,后二志是“简略弗得”,所以未能流传下来,到弘治十五年编修《徽州府志》时,“所传者惟洪武志”,朱同《新安志》的质量应该是高于二志的。从徽州府志存佚的情况,从朱同《新安志》编修的时间和质量上来看,《永乐大典》在收录徽州府志时应当首选此志。故笔者认为《永乐大典》所收之《新安志》应该是朱同所编之《新安志》。关于朱同的《新安志》在道光《徽州府志》“修志源流”中称“明洪武丁巳郡人礼部侍郎朱同”奉诏纂成“《新安府志》” 。因此,可以肯定道光《徽州府志》中所称之《新安府志》应该就是朱同的《新安志》。据此也可以推论,同修于道光年间的其他徽州方志中所称的“《新安府志》”也应该是朱同的《新安志》。 另外,《永乐大典方志辑佚》第五册“补遗”部分也有署名为《新安志》的一些内容,为说明之需要,故列举如下: 【物产】 休宁县本县之水南及虞芮、和睦、良安三乡,皆有槽户抄纸。国朝除每月解纳榜纸三千八百张外,其余和买无定额。[卷一O一一O页十四] 和买纸,绩溪县十都、十一都皆有槽户,旧志国朝除每月解纳榜纸一千张外,每年和买,时估色数不等。 歙县出产纸,都分四都、五都、十七都、三十都至三十四都、三十六都,皆有槽户,除榜纸每月解纳四千八百张外,其余诸色纸各年和买,时估数目则例不等。 休宁县虞芮、和睦、良安三乡除纳榜纸三千八百张外,其余和买无定额。[卷一O一一O页一O] 这些资料主要是记载有关“榜纸”情况的,除“国朝”二字外,没有提供明确的时间线索,故无法从资料本身来确定这个《新安志》是不是前面所论述的朱同之《新安志》。在弘治《徽州府志》中有关于徽州地区“榜纸”资料的记载,即:“(国朝)上供纸,本府,国初,歙县每月解纳榜纸四千八百张。休宁县每月解纳榜纸三千八百张。绩溪县每月解纳榜纸一千张。其余各色纸每年有用则以时估给价,和买无定额,无定色” 。从弘治《徽州府志》的编修时间看,此段资料所称之“国朝”和“国初”皆指明朝。 |
|
|
|
|
【 回页顶】 ■版权声明 |
感谢网友 kk 提供 来源:互联网 点击:296 时间:2008-9-28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