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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曼走了,走的很急没有和我打招呼就走了,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她是一个爱我的女子,所以说,即使她走了我依然想着她,虽然她也做过一些我不喜欢的事,但这些我都能原谅,如果她能回来的话。
小曼是我高中的同学,我们俩在一起厮混了一年多的时间,那时我在学校的报刊工作,我办了一份校刊,所以偶尔我也能写上几篇惊人之作,偶尔也能在社会上的报纸上发表几篇小文,而她也有不错的欣赏我的文字的能力,所以我们走的很近,我把他当兄弟,可她总是嬉笑着对别人说我是她男人,还曾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只崇拜三个人“周恩来、希特勒、雨轩”以后嫁人一定要找我这样的。我吓一跳这样的疯丫头我哪敢娶呀,不过她把我和我所喜欢的偶像排在一起,那可是我喜欢的。
日子是需要慢慢地过的,我依然写我的东西,做我的饿作家梦,读我的书。只是每次我的饿大作问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送给她批阅算是慰劳她的最好的奖励,因为给她看我的东西,我总能骗几句赞美的话,还有一些我想得到的东西(每次我都能让她的零食喂饱我的胃)所以我们是两小无猜的,我什么话都对她说。譬如,我暗恋谁啦。譬如,某一帅哥还不错我想给她做媒啊。可惜这种话每次我说出来之后都会遭受暴力。她曾瞪大眼睛说,“我郑重的告诉你雨轩,我认定你做我的老公了,你想逃跑,我就用眼泪淹死你”。
每次都以我请她吃一顿臭豆腐而和解,我是一个很怕女生的眼泪的人,那泪一出来我就发慌,就算哪次我那样做错事,我也会主动的请求批评的,特别是小曼的泪呀,就是一小水泵,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看来呀这女生还真的是水做的,不然怎么都是这样呢?
人家女孩是悲伤哭,可她是高兴时哭,一遇到什么伤心的事情,我的胳膊就算是遭殃了,因此直到今天我的手臂上至今还保留着她留下的牙印,说是要让我永远的记住她,和她相处中我惹她生了多少次气我的手臂就有多少牙印,这女孩真是太逗了。
其实我和她不相见已经有整整五年了,五年前她因为落榜,而离开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我则去了北方另一个城市,读大学。
后来我在大学里就有了我的新生活,刚开始我们还经常打些电话,她还是那样的活泼,只是对我的称呼变了“大学生”而不是那个“雨轩”了。
大学的时光是另人无法忘怀的,他使我可以充分的展示自己所有的才华。
我活的很快乐也很阳光。
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新生活,也有了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我们说不上很爱对方只是这些都是大学里比需要完成的事情。
大约三年半前听说她的家人给她找了一个男人,听说快要结婚的时候她又逃走了。这些对于我来说听过也就轻轻地摇头,全当是故事,也许是太了解她了,也许是太知道对方的心思了,听她发出的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就如同这些事是我做的一样。
两年前,她来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工作。我们见面了,我静静的听着她说这几年他的遭遇,和一些逸事,不经意见我们都笑了,只是没有以前的甜了,眼里闪着几分无赖。
那次归来,我开始考虑自己的现状,考虑她的那些话。因为她说来这个城市只是为了能够看见我,只要能看见就可以了。哪怕我和任何女孩好,她都无所谓,她说自己不会喜欢别人的除了我。
我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了,这些话语已经不是四年前她所说的了。那时我可能会大笑一场,可现在不行了一切都是真的了。因为饿哦是知道我们这个城市的生活水平的,是无法同她工作的城市相比较的。
来到这里她只做了一个公司的普通职员,她真的爱上我了不可救药的爱上我了(虽然我是自知自己长着一张农民脸的,但还不会把别人吓晕的)。
对于她的到来我的生活乱了,我是无法抛开现在的恋人的,因为毕竟我对小曼的感情,因为太纯因为太透明,所以我无法接受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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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网友 若川 提供 来源:互联网 点击:3220 时间:2005-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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